一、本年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力求全面客观系统记录长春海关2023年度工作发展历程。
二、本年鉴记述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记述时间适当上溯下延。
三、本年鉴记述内容包括长春海关各项工作,以各业务条线工作为主体进行记述,辅以记述各隶属海关、事业单位工作。
四、本年鉴除卷首图片、编辑说明外,设置10个类目,分别为特载、专记、大事记、党的建设、业务建设、综合保障、隶属海关单位、直属事业单位、荣誉·名录和海关统计资料。
五、本年鉴资料来源于长春海关各部门及隶属海关单位、直属事业单位提供的材料,均经考证核实,一般不标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