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海关年鉴》由海关总署组织编纂,是全面、客观、系统记载中国海关发展历程的编年史料,是集权威性、综合性、实用性为一体的资料性工具书,每年出版一卷,本卷为第2卷。
二、《中国海关年鉴(202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载录2022年度中国海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全国海关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重大事件以及成绩和经验以资政育人,凝心聚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提供精神动力和史实支撑。
三、《中国海关年鉴(2023)》记述范围为海关总署及所属部门、直属海关单位、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管辖事务。
四、《中国海关年鉴(2023)》记述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在文中直书月、日的,均指2022年内的日期;“年内”一律指“2022年”;所用“同比”,均指“比上年”。
五、《中国海关年鉴(2023)》采用分类编辑法,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级,有特载、专记、大事记、党的建设、业务建设、综合保障、直属海关单位、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物荣誉、海关统计资料10个类目,卷首设专题图片,卷末附索引,并附二维码供扫描查询和检索使用,文中撰稿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六、《中国海关年鉴(2023)》统计数据和单位名称以及标点符号的使用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际单位,技术规范、专业名词从规范要求,涉及货币单位“元”,未标明币种的,均指人民币。
七、由于统计数据来源、口径、方式、时间等不同,所载数据存在不一致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