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尔康年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马尔康年鉴》是由马尔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坚持一年一修,旨在按年度全面、客观、系统地记录马尔康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真实反映马尔康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进程,为各级党政机关、研究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及中外建设者和投资者了解马尔康市提供基本资料。
三、《马尔康年鉴(2025)》主要记载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马尔康市基本情况、发展变化和各部门、乡镇、街道、驻市有关单位及年度大事要闻等。采用分类编辑法,按类目、分目、条目(固定条目、非固定条目)框架结构组成主体内容。全书以不同字体、字号区别不同层次,条目标题均以【】表示。为方便查阅,本卷年鉴文前有目录,文中有肩题标志,卷末有索引。
四、《马尔康年鉴(2025)》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中共马尔康市委员会、马尔康市人民代表大会、马尔康市人民政府、政协马尔康市委员会、纪检监察、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综合经济监管、农业·农村、建筑业、商业贸易、金融、旅游业、交通·邮政·通信、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社会民生、乡镇、人物与先进名录、附录共28个类目;卷首设反映马尔康市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彩色图片专页。
五、《马尔康年鉴(2025)》按市委领导、政府主持、单位供稿、史志中心总纂程序和编纂规定运行。入鉴内容由市级各部门、各乡镇提供,并由相关单位领导审核。综合数据以市统计局提供的2024年统计公报为准。市史志中心全面负责年鉴组织编写、初纂、总纂、修改、校对和出版发行。
六、书中文字、标点、数字、计量单位等均按国家标准和局部一致的原则书写(农业生产涉及的计量单位除外)。在主体内容中,单位名称第一次出现时为全称,之后一般用规范简称。
七、书中省去前缀的“省”“州”“市”分别指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省外市(州)县均加所在省名,省会城市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国家计划单列市除外;市“四大班子”指市委领导班子、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市政府领导班子、市政协领导班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