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翠年鉴》是由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威海市环翠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编纂的资料性文献。2014年起,每年编辑一卷,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环翠年鉴(2025)》为第十二卷,记述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卷中个别事件的记述突破上、下限,以保证年鉴资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二、《环翠年鉴(2025)》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存真求实、质量第一”的原则,旨在全面记述环翠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实敢当、勇争先”的工作作风,奋力推动“大抓经济、大抓基层、大抓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扎实进展,加快打造“精致、幸福、充满活力的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奋力开创现代化环翠建设新局面的基本情况,为广大读者了解和研究环翠提供资料和信息。
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由类目、分目、条目3级组成。卷首设专记、特载、大事记、环翠概览,卷中设中国共产党环翠区委员会、环翠区人民代表大会、环翠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环翠区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环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环翠区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开放型经济、海洋发展、农业、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金融业、旅游业、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镇(街道)28个类目,卷末设人物 荣誉、附录。
四、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环翠年鉴(2025)》目录和索引分设在卷首和卷末。目录编排至条目;索引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
五、全书中除特别注明的行政区外,“区”和“全区”均指“环翠区”。
六、本卷年鉴所载信息由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环翠年鉴》编辑部整理编辑、编委会审查、出版社审核而成,文末署撰稿人姓名。本年鉴统计数据以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统计的,采用业务主管部门统计的数据。
七、海岸线往年沿用的是98岸线数据(即1998年统计的岸线数据)。2021年12月13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海岸线修测成果的通知》,将1998年后修建的人工岸线统计在内,称为新修测海岸线。本书采用新修测海岸线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