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锦年鉴》是在中共盘锦市委领导下,由盘锦市人民政府主办,盘锦市档案馆(盘锦市地方志编纂服务中心)组织编纂的年度性资料文献,系统记述盘锦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首卷(1992、1993合订本)出版于 1994 年,已连续出版 32 卷。
二、《盘锦年鉴 .2024》的编纂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三、《盘锦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 3 个层次,以条目作为记述的基本形式,部分条目下设子目。
四、《盘锦年鉴 .2024》记述起讫时间原则上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31日。特载的工作报告等 , 部分在翌年初发 ( 公 ) 布 ,因此“特载”内容跨时限出现在本年鉴之中。
五、《盘锦年鉴 .2024》设特载、大事记、概况、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委员会、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盘锦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盘锦市委员会、纪检监察、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农业、工业、信息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保险、交通·海事·邮政、生态建设、城乡建设、文旅·传媒·体育、科技·教育、卫生健康、社会生活、县区建设、经济区 ( 园区 )建设、领导成员名单、先进人物·先进集体、附录、索引共 32 个类目。
六、《盘锦年鉴 .2024》文字及图片资料 , 来源于辖区内各县 ( 区 )、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责成专人撰写 , 并经由各相关单位领导审阅 , 审、撰稿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于卷首。随文图片提供者摄影者标示于图下文字说明内 , 图片资料未经作者允许不得转载。
七、因统计口径不一所致 , 有关部门所用数字与统计资料数据不尽相同 , 引用时请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
八、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检索 ,书后设中文索引。《盘锦年鉴 .2024》可在线阅读,操作方法详见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