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江年鉴》是由中共连江县委员会、连江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连江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组织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鉴。创刊于 2015 年,以年为时间单位,逐年编纂,一年 1 卷。主要记载连江县基本情况、发展变化及年度大事要闻。为广大读者全面了解、研究连江提供帮助。
二、《连江年鉴(2023)》设 33 个栏目、173 个分目、1314 个条目。全书配有 17 幅彩页、95 张内文照片、44 幅图表。主要内容有三个部分:(1)卷首设专文、大事记、县情概貌;(2)主体部分为各类事业;(3)卷末设乡镇、人物表、附录、索引等。
三、《连江年鉴(2023)》继承上卷分设栏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栏目为最大单元,分目设置一般照顾到现行单位管理体制,条目为年鉴内容的基本单元。因金融机构改革,有关内容均未列入《连江年鉴(2023)》。人物表中,收录2022 年度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者,任职上限空白者系 2021 年12 月仍然任职,续任者系 2022 年继续任职,任职下限空白者系 2022 年 12 月仍然任职。连江县籍贯只列乡镇名,略去连江。
四、《连江年鉴(2023)》年鉴的稿件主要由县直部门、各乡镇、各大企业、上级驻县有关单位、军警单位等提供。有些全局性的工作,考虑到各部门、各单位职能上有交叉,工作分工不同,在相关条目中存在少量详略不同、角度各异、交叉描述现象。以做到既不遗漏各部门的主要工作,又避免简单重复问题。此外,由于各供稿单位资料来源、统计口径及时点不尽相同,个别数据可能略有差异,读者在引用相关数据时应以连江县统计局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五、《连江年鉴(2023)》文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均依国家现行规定(部分保留“亩”的旧称);《连江年鉴(2023)》记载货币未加注币种的均指人民币。
六、《连江年鉴(2023)》文中凡简称“党员”均指中国共产党党员,“省”“全省”均指福建省,“市”“全市”均指福州市,“县”“全县”均指连江县;“人大”指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央、省、市、县政府”均指“中央、省、市、县人民政府”;“政协”指政治协商委员会。其他单位名称较长的,用习惯常用简称,较长的名称第一次用全称,后括注简称。
七、《连江年鉴(2023)》的撰稿、组稿及编辑工作得到全县各级领导的关怀和重视,各承编单位的大力支持及编纂人员认真负责。谨此,向所有关心、支持和直接参与编纂的工作人员深表谢意和敬意。因时间较紧、水平所限,纰漏与不足在所难免,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批评指正和改进意见,以提高编纂质量。
